
网贷风险处置进入深挖源头、追溯责任的阶段。面对遗留的网贷、违规助贷乱象,不能只查办平台实际控制人与直接涉案人员,更要向前回溯,回答三个核心问题:业务模式是谁设计的、相关资质与备案是谁审批的、违规经营背后有没有人为其撑腰。坚持一案双查、穿透式倒查,把责任链条延伸至业务设计、准入审批、日常监管各个环节,推动金融风险治理从“只打平台经营者”转向全链条追责,铲除非法网贷滋生的土壤。
第一问,谁设计。网贷风险,很多根源藏在业务架构设计之中。部分违规网贷、助贷产品,通过多层导流、联合放贷、外包催收等模式,刻意拆分业务环节,把高利率、违规风控、暴力催收包装成不同主体的合作业务,以此规避监管约束。这套复杂的业务模式,由平台实控人、高管、产品与风控团队共同设计,有的还借助第三方技术、中介机构搭建资金流转链路,设置资金池、砍头息、滚动续贷等机制,放大借款人债务负担。穿透核查,就是要查清这套业务架构的设计者,区分企业内部决策人员、外部合作中介各自责任,厘清哪些设计本身就以规避监管、攫取超额收益为目的,而不是正常的金融产品创新。对参与设计违法金融模式的相关主体,一并纳入追责范围,而不是仅追究前台运营人员。
第二问,谁批文。持牌类网络小贷、助贷业务,需要经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,涉及互联网业务还需要网信、工信等部门协同管理。批文不是简单一张纸质文件,背后包含准入审查、股东穿透核查、风险评估等法定职责。倒查重点审查,在牌照、备案审批环节,是否存在审查流于形式,对虚假出资、不良股东背景、业务方案重大缺陷视而不见;是否简化审查流程,对明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机构予以放行。这里需要厘清权责边界:合法的审批,是在法定框架内履行审查义务;若存在违规审批、隐瞒风险、降低准入标准,相关审批责任人就要承担对应的监管责任。同时区分,无牌照非法网贷,不存在正式批文,这类案件重点追查其如何伪装成持牌业务,虚构资质欺骗公众。
第三问,谁撑腰。“撑腰”并非一定是直接收受利益,包含多种履职失范情形。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辖区内网贷机构长期存在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,收到大量群众投诉、风险线索之后不核查、不处置;有的干预监管执法,对违规机构从轻处罚、选择性执法;还有个别公职人员与平台人员存在利益勾连,充当非法经营的“保护伞”。在风险爆发后,这类失职、渎职甚至权钱交易行为,会放大风险损失,扩大受害群体规模。金融领域反腐和风险处置中,对案件同步开展监督倒查,就是要排查是否存在公职人员不作为、乱作为,甚至充当保护伞,一经查实,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。
这套“三问”式倒查,核心是落实一案双查,实现刑事追责、行政追责、纪法追责同步推进。过去部分网贷案件处置,重心集中在追赃挽损、打击平台犯罪人员,对业务源头、审批环节、监管履职的追溯不够深入。而当前金融风险治理思路强调穿透式监管,办理重大网贷案件,不仅查清资金流向、受害人损失,还要复盘机构设立、业务上线、日常监管的完整链条,厘清每一个环节的履职主体。对故意违规、徇私舞弊的从严处置;对履职不到位、监管缺位的失职人员,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;对仅受限于当时技术手段、线索不足,已经依法履职的,不随意追责,坚持权责对等,避免无差别问责。
倒查追责的价值,在于形成制度震慑,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。平台经营者要明白,设计规避监管的金融产品,终将被追溯;审批人员要清楚,准入审查是法定责任,不能简化流程;属地监管部门要意识到,日常监管缺位、对风险视而不见,风险爆发后会同步倒查履职情况。这种震慑,能够推动持牌机构坚守业务边界,监管部门落实常态化风险排查,把风险处置关口前移,减少同类违规业务反复出现。
同时,必须厘清边界,防止对“三问”的片面解读。倒查不等于所有出现风险的持牌机构,都必然认定审批和监管人员失职。金融业务本身存在市场风险,部分机构在设立时符合法定条件,后续在经营中逐步违规,若监管部门按规定开展检查、处置线索,尽到监管职责,一般不认定为失职。倒查重点针对弄虚作假、违规审批、压案不查、包庇纵容等情形,区分市场经营风险与公职人员履职失责,做到精准问责。
跨部门协同,是全链条倒查落地的保障。金融监管、公安、检察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,办案过程中同步移送监管失职、利益输送相关线索。公安负责打击金融犯罪,查清平台业务架构与资金链条;金融监管部门核查审批、备案、日常监管履职情况;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、利益输送问题,形成案件查办、线索移送、追责问责闭环。
金融秩序稳定,离不开管住源头、压实责任。网贷乱象的治理,不能停留在案件查办层面。坚持倒查追责,追问业务设计者、审批把关人、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,就是要打通从产品设计、准入审批到日常监管的责任链条,清除监管漏洞与权力寻租空间。通过一案一倒查,实现查处一案、警示一片,守住金融消费者权益,维护金融市场秩序,防范化解同类金融风险,筑牢金融安全防线。
联富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